最近,一篇题为《长江生态系统已经崩溃》的文章(下称文章),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该报道称“(8月15日),在《2013长江上游联合科考报告》发布会上,农业部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长渔办’)主任赵依民心情沉重地表示,总体上看,长江生态已经崩溃,长江上游的金沙江干流鱼类自然资源也已濒临崩溃,特别是金沙江流域大规模地建设水电项目,今后恐怕还会有更多的长江特有物种消失。”。人们不禁要问,我们大家眼看着长江流域日新月异的社会进步和治理了长江的洪水威胁之后的突出变化,为什么得到的结果却是生态系统的崩溃呢?
一、大可不必被生态“崩溃”吓破了胆
这个疑问来自我们对生态一词的不同理解。生态(Ecology):它的原意是“研究有机体与它的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学科”。生态学研究的生物组织层次有个体、种群、群落、生态(子系统)等等。在不同层次的子系统中,生态的内涵是大不相同的。
不同层次的生态学中的环境内涵是根据所研究的目标来确定的,因此,当人们把包括人在内的整个地球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来考虑问题时,与研究人员针对具体某一研究目标的局部生态子系统时,生态中环境的内涵和范畴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如在个体水平,所研究的目标个体周围的一切生物和非生物因素都是这个目标个体的环境;而在种群层次,就不包含种群内部的个体了,其他物种的种群和非生物环境就构成了这个目标种群的环境了。在群落层次,研究的目标是群落内所有物种种群的集合体(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等),所以这个时候的环境就只有非生物环境了;到了生态系统层次,研究目标是包含生物和非生物(群落加非生物环境)的一个系统,所以环境的内涵就是其它的生态系统了。
对于不同层次的生态而言,生态的崩溃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对于包括人自在的生态大系统而言,崩溃就意味着生态环境已经恶化到了严重的影响人类的正常生存的状态。但是,对于某一个物种或者是个体的生态子系统而言,崩溃很可能是该物种进化的必要条件,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必然趋势。
我们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当然是要竭力恢复和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自然进化。生态研究的目的也是努力维持各种生态因素的平衡。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平衡只能是动态的、相对的,因为,自然界的进化不可阻挡,一切既定平衡都不可能永恒。辩证的看,自然的进化,一定要打破一切固有的平衡,不断的淘汰旧的和催生新的。自然界中正是这两种维持和进化的矛盾,维护着我们的生态平衡。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的理念,这是对以往“保护生态”的口号的一个重要的提高。保护生态的口号,当指向包括人在内的整个自然界生态系统时,当然毫无问题,但是,当我们把这个口号,局限到了保护某一个子生态系统的时候,就可能出现了保护生态的结果与整个人类发展进化(即整体的生态环境)相矛盾的问题。所谓长江流域的生态,既可以指包括沿岸百姓生活环境的大生态,也可以仅指某一物种、种群的小生态。辩证的看,对于某一个体或物种的小生态来说,“崩溃”也未必就是什么坏事?例如,历史上恐龙的灭绝,就是当时恐龙的生态系统崩溃的结果。但是,这种崩溃却是一种进化。据科学考证,如果没有恐龙生态的崩溃,也就不会有哺乳动物的兴旺发展,当然也就更不会有今天的人类的社会了。所以,辩证地和历史地看,某一物种的崩溃,未必就是坏事。
作为鱼类研究的外行,我们并不想去否认《2013长江上游联合科考报告》的结论,然而,我们只想更正和强调的是:崩溃的决不是什么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而可能是长江流域某些濒危物种的生态。而对于整个长江流域来说,包括人在内的生态环境,不仅不会崩溃,而且正在变得越来越好。例如,上世纪30年代的大洪水,吞噬了数十万人的生命。1998年的大洪水,百万军民不得不在长江大堤上严防死守。但是,三峡工程建成后,去年长江出现的瞬时洪峰,已经超过1998年,然而下游的长江大堤和武汉等城市,不仅没有去严防死守,反而有很多百姓在江边公园的洪水中嬉笑打闹,享受着洪水带来的清凉和乐趣。这就是人类生存环境(即生态文明)的变化。不过,有点令人遗憾的是,生态文明的进步往往就是需要以某些物种退出历史舞台为前提的。这就是自然界的规律,这就好像人类的出现,只能在恐龙灭绝之后。 |